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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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每1g相当于饮片1.8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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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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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632 |
国药准字Z2008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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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
活血止血,行气止痛。用于产后恶露不绝、人工流产后子宫出血不净,中医辨证属血瘀证者。可缩短出血持续时间,减轻小腹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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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开水冲服,一次15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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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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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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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氨甲环酸。 |
滇桂艾纳香、益母草 、延胡索(醋制)、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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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薄膜衣片(异型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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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速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产后大出血、人工流产后大出血者不适宜用本品治疗。 2.临床研究中,209例产后恶露不绝服用者中10例出现乳汁分泌减少,尚不能排除与服用本品有关 3.未见对药物流产者,产后或人工流产后宫内组织残留者、盆腔感染者,产伤或剖宫术后者,合并子宫肌瘤或并发滋养叶细胞肿瘤者,血小板减少等凝血机制障碍者的研究资料。 4.未见对合并有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 5.未见对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