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11%(g/g) |
|
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632 |
国药准字H2007404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
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或出血,急性胃粘膜病变,慢性胃炎,反流性食道炎及功能性消化不良,肠炎,腹泻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口服。服用前应将本品摇匀。 成人:每次10~20g,每日2次,早晚各1次;症状较重者每日3~4次,严重患者可于短期内于每餐后3小时再加服1次;半夜疼痛者可临时加服1次。 儿童:每次5~10g,每日2~4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大剂量使用时可产生轻微的便秘现象。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氨甲环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铝。 |
|
性状 |
白色薄膜衣片(异型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粘稠的混悬液,静置有少量的澄清水层。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速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合并高磷血症者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