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按C13H17N5O8S2计算) |
50mg*18袋(言净欣) |
|
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48 |
国药准字H2006646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敏感需氧革兰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如: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术后伤口及烧伤、溃疡等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用于治疗医院内感染中的上述类型感染(如免疫缺陷病人的医院内感染)。 |
该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3ml溶解,再用适当输液(0.9%氯化钠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林格氏注射液)稀释,氨曲南浓度不得超过2%,滴注时间20~60分钟。2.静脉推注:每瓶用注射用水6~10ml溶解,于3~5分钟内缓慢注入静脉。3.肌肉注射:(1)成人: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3ml溶解,深部肌肉注射。用量:感染类型剂量(g)间隔时间(小时)尿路感染0.5或18或12中重度感染1或28或12危及生命或铜绿假单胞菌严重感染26或8病人单次剂量大于1g或患败血症、其他全身严重感染或危及生命的感染应静脉给药,最高剂量每日8g。(2)病人有短暂或持续肾功能减退时:宜根据肾功能情况,酌情减量。对肌酐清除率小于10~30ml/(min.1.73m2)的肾功能损害者,首次用量1g或2g,以后用量减半;对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1.73m2),如依靠血液透析的肾功能严重衰竭者,首次用量0.5g、1g或2g,维持量为首次剂量的1/4,间隔时间为6、8或12小时;对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感染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在原有的维持量上增加首次用量的1/8。 |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剂量10-15mg/kg/日,分3次服用,应用3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15mg/kg,分3—4次,连用7天。临床推荐剂量见下表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见,全身性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1.3%或略低,包括消化道反应,常见为恶心、呕吐、腹泻及皮肤过敏反应。白血球计数降低、血小板减少、难辩梭菌腹泻、胃肠出血、剥脱性皮炎、低血压、一过性心电图变化、肝胆系统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及肌肉疼痛等较罕见。 |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
|
禁忌 |
对氨曲南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曲南,辅料为L-精氨酸。 |
该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
性状 |
注射用粉剂,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及对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有过敏反应者慎用。2.可与氯霉素磷酸酯、硫酸庆大霉素、硫酸妥布霉素、头孢唑啉钠、氨苄青霉素钠联合使用,但和萘呋西林、头孢拉定、甲硝唑有配伍禁忌。3.使用曲安迪注射用氨曲南前,请详阅使用说明书。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