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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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10gx2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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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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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15 |
国药准字Z44023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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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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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粒(0.4克),3-8岁2粒(0.8克),9-13岁3粒(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粒(1.2-1.6克)。一日3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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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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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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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牛磺酸。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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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或不规则状粉末;味苦、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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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