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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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装1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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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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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38 |
国药准字Z3602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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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导滞。用于停食停滞,食少纳呆,大便秘结,脘腹胀满。 |
解表祛暑,化湿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夏伤暑湿,头痛昏重,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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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5~10ml,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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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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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用。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酒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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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楂、麦芽、六神曲、槟榔、莱菔子、 牵牛子。 |
藿香、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霍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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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该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久贮略有浑浊);味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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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应注意饮食有节,宜进清淡稀软食物,忌肥甘厚味;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本品含乙醇(酒精)40%至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