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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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9gx10丸/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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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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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68 |
国药准字Z1502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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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消食化滞。用于小儿厌食症,表现为面色无华,不思饮食,脘腹胀满,食后呕吐,大便不调。 |
润肠通便,健胃消食。用于胸腹胀满,大便不通,饮食无味,烦躁不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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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3岁,一次3~4毫升;3~7岁,一次5毫升;7~15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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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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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感冒时不宜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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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药、白术、茯苓、大枣、山楂(焦)、鸡内金、何首乌、龙眼肉、牡蛎、枳实、当归、槟榔(焦)。 |
大黄(制)、火麻仁、枳实(麸炒)、厚朴(姜制)、苦杏仁(炒)、郁李仁、当归、白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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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支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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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呕吐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