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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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9gx40丸/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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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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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68 |
国药准字Z1402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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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消食化滞。用于小儿厌食症,表现为面色无华,不思饮食,脘腹胀满,食后呕吐,大便不调。 |
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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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3岁,一次3~4毫升;3~7岁,一次5毫升;7~15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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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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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感冒时不宜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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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药、白术、茯苓、大枣、山楂(焦)、鸡内金、何首乌、龙眼肉、牡蛎、枳实、当归、槟榔(焦)。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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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支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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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呕吐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