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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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7.5gx10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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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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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078 |
国药准字Z20044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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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肺胃热盛,咽炎,急性扁桃体炎,咽喉肿痛。 |
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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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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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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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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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香圆叶。 |
黄连、大黄、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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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甜、微涩。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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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5.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