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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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每粒装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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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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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982 |
国药准字Z20023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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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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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清茶冲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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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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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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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荆芥、羌活、细辛。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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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辛、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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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 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 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 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