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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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素片重0.22g(含对乙酰氨基酚12mg) |
0.36gx12粒x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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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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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02 |
国药准字Z2008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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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
清热解表,泻火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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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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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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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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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南板蓝根 大青叶 金盏银盘 岗梅 山芝麻 对乙酰氨基酚 穿心莲叶 盐酸吗啉胍 马来酸氯苯那敏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黄岑、知母、金钱草。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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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绿色或灰褐色;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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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