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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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素片重0.22g(含对乙酰氨基酚12mg) |
10g*1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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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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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56 |
国药准字Z51020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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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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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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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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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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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南板蓝根 大青叶 金盏银盘 岗梅 山芝麻 对乙酰氨基酚 穿心莲叶 盐酸吗啉胍 马来酸氯苯那敏 |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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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绿色或灰褐色;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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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好大夫夏桑菊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好大夫夏桑菊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