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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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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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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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05 |
国药准字H1095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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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小儿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可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神经痛,肌肉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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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温开水溶解后口服。成人一次1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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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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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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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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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乳白色均匀粉末,用温开水溶解后呈牛奶样液,置空气中易吸湿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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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