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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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25mg*4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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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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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05 |
国药准字H22024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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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用于: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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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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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①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②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③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④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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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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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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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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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药物互相作用】 (1)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2)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3)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4)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5)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6)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7)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8)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9)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10)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11)本品可降低胰岛素和其他降糖药作用,使血糖升高。(12)与保钾利尿药同用时可引起高钾血症。(13)阿司匹林可降低本品的生物利用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