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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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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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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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621 |
国药准字H460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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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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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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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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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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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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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辛、凉。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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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