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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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每袋装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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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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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300 |
国药准字Z20080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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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发烧,头痛鼻塞,咳嗽喷嚏,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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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开水冲服。1—3岁小儿,一次半袋,4—6岁,一次1袋,9—14岁,一次1.5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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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本品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及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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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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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大青叶、柴胡、黄芩、荆芥、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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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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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