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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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x100片 |
5gx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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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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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683 |
国药准字H13023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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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等。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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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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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有恶心、胃肠道不适、头晕、嗜睡、口干、恶心、皮肤过敏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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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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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异丙嗪、愈创木酚磺酸钾、枸橼酸喷托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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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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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