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片芯重0.4g |
|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065 |
国药准字Z340202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消炎,止咳化痰。用于急、慢性咽炎、气管炎、鼻炎、感冒发热、肺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百蕊草。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