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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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5gx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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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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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00 |
国药准字H13023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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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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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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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恶心、胃肠道不适、头晕、嗜睡、口干、恶心、皮肤过敏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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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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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异丙嗪、愈创木酚磺酸钾、枸橼酸喷托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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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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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