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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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0.3g*6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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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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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00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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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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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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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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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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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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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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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