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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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每袋装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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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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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777 |
国药准字Z350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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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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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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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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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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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百部、枇杷叶、白前、桔梗等。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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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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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