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12gx6袋 |
|
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2 |
国药准字Z1402179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 糖尿病患者慎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