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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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0.5gx12片x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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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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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2 |
国药准字Z2302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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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的发热;支气管炎的咳嗽有痰及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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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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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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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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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 |
蒲公英,紫花地丁,野菊花,黄芩。辅料为淀粉,砂糖,糊精,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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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片;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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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 糖尿病患者慎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肿、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高热或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