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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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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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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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2 |
国药准字H62021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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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用于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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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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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肠不适、头晕、嗜睡和过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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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1.肺出血、肾炎和急性胃肠炎患者禁用。2.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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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 |
主要成份:愈创甘油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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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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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 糖尿病患者慎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