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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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每袋装8g(相当于饮片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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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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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37 |
国药准字Z3502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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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清热解表,宣肺止咳。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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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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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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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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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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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辅料为:蔗糖、杨梅香精。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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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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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糖尿病患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