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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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14.6g)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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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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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37 |
国药准字Z20123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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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肺,镇咳祛痰。用于肺热,肺燥咳嗽。 |
化瘀散结。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虚痰结夹瘀证的辅助治疗,症见胸痛有定出,咳嗽,痰黄或痰多,便干,舌紫或有瘀斑等;同时减轻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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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饭后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化疗的当天开始服用,连续服药21天为1个周期,共2个周期;随化疗周期同步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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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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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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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肺气不足,感冒风寒者忌服。 |
1、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颅内高血压,肾功能衰竭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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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百部、桑白皮、白前、桔梗。辅料为:蔗糖、杨梅香精。 |
红景天、水蛭、地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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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腥,味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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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素体脾胃虚弱者不宜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