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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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100ml;(2)150ml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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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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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国药准字Z1091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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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宣肺,化痰止咳。用于小儿头痛身热,咳嗽痰盛,气促,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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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小儿3周岁以内,一次2-5毫升,3-12周岁,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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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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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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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紫苏叶、前胡、葛根、苦杏仁、桔梗、半夏(制)、陈皮、浙贝母、天花粉、枳壳、茯苓、木香、玄参、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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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而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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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用补益中成药。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可用温开水化后服。4.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