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100ml;(2)150ml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国药准字Z2202372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
|
禁忌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