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100ml;(2)150ml |
20mg(以C21H27NO计) |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国药准字H1402095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
禁忌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