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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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100ml;(2)150ml |
10ml:30mgx10支/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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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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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国药准字H20153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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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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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 2-6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1-2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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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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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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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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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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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