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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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100ml;(2)150ml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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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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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国药准字Z10983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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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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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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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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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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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半夏(姜制)、麻黄、桔梗、前胡、陈皮、白前、细辛、款冬花、远志(甘草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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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米黄色的片;气微,味甜、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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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