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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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g*6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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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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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913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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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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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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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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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及寒痰咳嗽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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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辅料为蔗糖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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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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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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