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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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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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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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913 |
国药准字Z20123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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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化瘀散结。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虚痰结夹瘀证的辅助治疗,症见胸痛有定出,咳嗽,痰黄或痰多,便干,舌紫或有瘀斑等;同时减轻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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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饭后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化疗的当天开始服用,连续服药21天为1个周期,共2个周期;随化疗周期同步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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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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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及寒痰咳嗽患者禁服。 |
1、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颅内高血压,肾功能衰竭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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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辅料为蔗糖 |
红景天、水蛭、地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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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腥,味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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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素体脾胃虚弱者不宜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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