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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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0m |
9gx10丸/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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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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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49 |
国药准字Z4402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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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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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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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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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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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黄柏、大黄。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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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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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