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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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0m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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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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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49 |
国药准字Z140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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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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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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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期服用会引起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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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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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 炒)、 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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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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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密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