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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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0m |
0.5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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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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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49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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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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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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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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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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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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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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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