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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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3g*6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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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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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586 |
国药准字Z1098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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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补气养血、健脾益肾。适用于癌症应用放、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及因放、化疗引起的头晕头昏、倦怠乏力、消瘦、恶心呕吐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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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每次5粒,一日三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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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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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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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人参、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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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综褐色至黑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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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