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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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l*10支/盒 |
每10丸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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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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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75 |
国药准字Z11021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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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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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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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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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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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党参、白芍、甘草(蜜炙)、茯苓、黄芪、熟地黄、川芎、阿胶。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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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黏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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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