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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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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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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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414 |
国药准字B2002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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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温补肾阳。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神疲乏力,头晕耳鸣,畏寒肢冷,失眠健忘,大便溏薄,夜尿频多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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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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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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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下焦湿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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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淫羊藿、鹿茸、蛤蚧、蚕蛾、黑蚂蚁、韭菜子、肉苁蓉、黄芪、虎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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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棕黄色的混悬液体,静置后有沉淀;气香,味微甜、略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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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久置后有少量沉淀,摇匀后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