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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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5g*12s*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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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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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414 |
国药准字Z2006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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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养气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晕目眩、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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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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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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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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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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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香、味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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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无实热及孕妇禁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