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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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10mg(以C33H35FN2O5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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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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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361 |
国药准字H2005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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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胆固醇血症 饮食疗法及其它非药物治疗效果欠佳时,可应用辛伐他汀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辛伐他汀同时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并因此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 在合并患高胆固醇血症和高甘油三酯血症的病人,且高胆固醇血症为主要异常时,降低升高的胆固醇水平。 2.冠心病 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减少死亡的危险性;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分类法的Ⅱa和Ⅱb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载脂蛋白B升高和甘油三酯升高。 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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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 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剂量为每天5mg。若需调整剂量则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 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至75mg/dL(1.94mmol/L)或总胆固醇水平降至140mg/dL(3.6mmol/L)以下时,应减低辛伐他汀的服用剂量。 2.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每天晚上服用20mg作为起始剂量,如需要剂量调整,可参考以上说明(高胆固醇血症用法与用量)。 3.协同治疗: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用时均有效。对于已同时服用免疫抑制剂类药物的患者,辛伐他汀的推荐剂量为每天10mg。 4.肾功能不全病人:由于辛伐他汀由肾脏排泄不明显,故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如使用剂量超过每天10mg时应慎重考虑,并小心使用。 |
病人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标准的低胆固醇饮食控制.在整个治疗期间也应维持合理膳食。应根据低密度脂蛋白胆同醇基线水平、治疗目标和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剂量的个体化调整。 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 mg,每日一次。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本品最大剂量为每天一次80 mg。可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对于确诊的冠心病患者或缺血事件危险性增加的其他患者治疗目标是LDL—C[3 mmol/L(或[115 mg/dL)和总胆固醇[5 mmol/L(或[190 mg/dL)。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性高脂血症的治疗大多数患者般服用阿托伐他汀钙每日一次10毫克。其血脂水平可得到控制。治疗2周内可见明显疗效.治疗4周内可见显著疗效。长期治疗可维持疗效。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0 mg。应遵循剂量的个体化原则并每4周为时间间隔逐步调整剂量至每日40毫克。如果仍然未达到满意疗效,可选择将剂量调整至量大剂量每日80毫克或以40毫克本品配用胆酸鳖合剂治疗。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在一项由64例患者参加的慈善性用药研究中.其中46例患者有相应的LDL受体信息。这46例患者的LDL—C平均下降21%。本品的剂量可增至每日80毫克。对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醇血症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是每日10~80毫克。阿托伐他汀钙应作为其它降脂治疗措施(如LDL血浆透析法)的辅助治疗。或当无这些治疗条件时.本品可单独使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剂量 肾脏疾病既不会对本品的血浆浓度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其降脂效果产生影响.所以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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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胆固醇血症 饮食疗法及其它非药物治疗效果欠佳时,可应用辛伐他汀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辛伐他汀同时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并因此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 在合并患高胆固醇血症和高甘油三酯血症的病人,且高胆固醇血症为主要异常时,降低升高的胆固醇水平。 2.冠心病 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减少死亡的危险性;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便秘、胃肠胀气、消化不良和腹痛,通常在继续用药后缓解。临床试验中低于2%的患者因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根据临床研究的数据和上市后广泛经验,阿托伐他汀钙的不良事件如下述。按照惯例,不良事件的估计频率排序为: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胃肠道异常常见:便秘,胃肠胀气,消化不良,恶心,腹泻。不常见:厌食,呕吐。 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不常见:血小板减少症。 免疫系统异常:常见:变态反应。非常罕见:过敏反应。 内分泌紊乱:不常见:脱发,高糖血症,低糖血症,胰腺炎。 精神:常见:失眠。不常见:健忘症。 神经系统异常:常见:头痛,头晕,感觉异常,感觉迟钝。不常见:外周神经病。肝-胆异常:罕见:肝炎,胆汁淤积性黄疸。 皮肤/四肢:常见:皮疹,瘙痒。不常见:风疹。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大疱性皮疹(包括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毒性表皮松解症)。 耳-迷路异常:不常见:耳鸣。 骨骼肌肉异常:常见:肌痛,关节痛。不常见:肌病。罕见:肌炎,横纹肌溶解症。 生殖系统异常:不常见:阳痿。一般异常:常见:衰弱,胸痛,背痛,外周水肿。 不常见:不适,体重增加。 研究:与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相同,曾报道服用本品的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不过这些改变通常是轻微、一过性的,并不需要中断治疗。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具有临床意义的血清转氨酶升高(>正常上限3倍)的发生率为0.8%。所有患者中发生的这些改变均与剂量相关并且都是可逆性的。与其它临床试验中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相似,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有2.5%的病人出现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PK)升高大于正常上限3倍。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有0.4%的病人其磷酸肌酸激酶升高大于正常上限10倍。(参见【注意事项】) 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监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升高、新发糖尿病、血糖控制恶化的包好,部分他汀类药品亦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 上市后经验: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监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道,表现为记忆力丧失、记忆力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即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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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转氨酶升高者; 3.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
1.对本品所含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肝病患者、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且原因不明者、肌病、孕期、哺乳期及任何未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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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辛伐他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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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硬腔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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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脏反应 在临床试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转氨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 建议在治疗前对于转氨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转氨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三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 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转氨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 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转氨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三倍的情况)亦有报导。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 2.肌肉反应 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度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肌痛,肌软弱或肌无力应立即告诉医生。若发现肌酸激酶(CK)显著上升或诊断或怀疑肌痛,应立即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疗。 对于有急性或严重的条件暗示的肌病及有因横纹肌溶解而导致二次急性肾衰竭倾向的病人应停止甲羟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治疗。 3.眼科检查 即使在没有任何药物治疗时,随着年龄增长晶状体混浊的发病率亦会增加,长期临床研究资料显示,辛伐他汀对人体晶状体无不良作用。 4.孕妇用药 孕妇用辛伐他汀的资料尚无。 妊娠期妇女禁用辛伐他汀。 因为动脉粥样硬化是慢性过程,所以妊娠期停用降脂药对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的远期效果影响甚少。而且,胆固醇及其生物合成途经的其它产物是胎儿发育的必需成分,包括类固醇和细胞膜的合成。因为甲羟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能降低胆固醇的合成,而且也可以降低胆固醇生物合成通路的其它产物。所以孕妇服用辛伐他汀可能有损于胎儿。 在育龄妇女中,辛伐他汀只能用于那些怀孕可能性很小的妇女。 若妇女在服药过程中怀孕,则应停用辛伐他汀并告知对胎儿可能造成的损害。 5.哺乳妇女 目前还不了解辛伐他汀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人乳分泌,因为许多药物经人乳分泌且因本品潜在的严重副作用。服用辛伐他汀的妇女不宜哺乳。 6.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辛伐他汀目前不推荐给儿童服用。 7.老人用药 在老年患者(大于65岁),应用辛伐他汀的对照临床试验中,其对于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胆固醇的效果与其他人群的结果相同,而副作用和试验室检查异常的出现频率也无明显增多。 8.纯合子型家庭性高胆固醇血症 由于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低度密度脂蛋白(LDL)受体的完全缺乏的缘故,辛伐他汀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效果不大理想。 9.高甘油三脂血症 辛伐他汀只有中等程度降低甘油三脂的效果,而不适合治疗以甘油三脂升高为主的异常情况(如Ⅰ、Ⅳ及Ⅴ型高脂血症)。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脏影响(1)开始治疗前应做肝功检查并定期复查。患者出现任何提示有肝脏损害的症状或体征时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水平升高的患者应加以监测直至恢复正常。如果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建议减低剂量或停用本品(【不良反应】)。(2)过量饮酒和/或曾有肝疾病史患者慎用本品。 2、骨骼肌影响与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在罕见情况下,阿托伐他汀可能影响骨骼肌,引起肌痛、肌炎和肌病,可能进展为威胁生命的横纹肌溶解症,表现为CPK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10倍以上)、肌球蛋白血症和肌球蛋白尿,导致肾衰。 治疗前阿托伐他汀慎用于易感横纹肌溶解症的患者。下列情况应在治疗前测定CPK:肾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低下、个人或家族遗传性肌病史、既往他汀或贝特类药物肌损伤史、既往肝病史和/或大量饮酒、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根据是否存在其他横纹肌溶解症易感因素,来判断该项检查的必要性。 在上述情况下,应权衡治疗危险-治疗获益比,推荐进行临床监测。若基线CPK水平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不应开始治疗。肌酸磷酸激酶测定剧烈运动或存在任何可能使CPK增加的因素时,不应测定CPK,这会使结果解释发生困难。如CPK基线水平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于5~7天内复查以核实结果。 治疗过程中,患者应迅速报告肌痛、抽筋或无力(尤当伴有不适或发热时)。若正在服药过程中出现以上症状,应测定CPK。一旦发现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终止治疗。如果肌肉症状严重,引起日常不适,即使CPK水平≤5倍正常上限,也应考虑终止治疗。 若症状缓解,CPK水平恢复正常,在密切监测下,可重新使用阿托伐他汀或换用另一类他汀,应从最小剂量开始。 如临床上发生CPK水平超过正常上限10倍或确诊/疑诊横纹肌溶解症时,必须停用阿托伐他汀。 阿托伐他汀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发生横纹肌溶解的危险性如:环孢菌素,红霉素,克拉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烟酸,吉非贝齐,其他纤维酸衍生物或HIV蛋白酶抑制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对半乳糖不耐受、人乳糖缺乏、或有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等罕见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