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7.0cm×10.0cm;11.2cm×16.5cm |
50g |
|
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122 |
H201812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关节疼痛,腰背酸痛,扭伤瘀肿,及慢性关节炎和未溃破的冻疮。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贴于患处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异丙醇或丙二醇及其他辅料过敏者禁用 ;3.妊娠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辣椒、薄荷脑、冰片。辅料为:橡胶、羊毛脂、氧化锌、松香、蜂蜡。 |
本品每管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5g(以双氯酚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片状橡皮膏;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乳脂样凝胶。 |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敷贴后若有不适,应停止敷贴。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则不应用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先使用 ;11.本品中含有丙二醇,可能出现同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类似的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呕)吐出本品,并在短时间内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