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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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8ml |
0.38g*6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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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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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110 |
国药准字H19983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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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用于改善衰老症状,提高心肺调节功能、视敏度以及听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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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
口服。一日2粒,晨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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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
1.偶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2.罕见口干、鼻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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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止内服;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1.对花粉过敏者禁用。2.急性感染、感冒发热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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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金龙。辅料为:氯化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人参(红参须)125毫克、维生素E25毫克、硫酸锌0.85毫克、花粉25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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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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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9.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半年后,症状未缓解或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不推荐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