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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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4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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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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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74 |
国药准字Z42021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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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四肢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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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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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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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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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党参、白术(炒)、茯苓、炙黄芪、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肉桂、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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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的半流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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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忌用。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6.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8.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9.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证应去医院就诊。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