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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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丸重6g;每100丸重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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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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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74 |
国药准字Z23021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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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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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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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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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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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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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本品暗黄色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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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龙胆泻肝丸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龙胆泻肝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龙胆泻肝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龙胆泻肝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