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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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x100片 |
0.3g*6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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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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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058 |
国药准字Z220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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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神经官能症,更年期综合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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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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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胃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皮疹、乳房肿胀、脱发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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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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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以环木菠萝醇类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
首乌藤、郁金、丹参、香附(醋炙)、北合欢、百合、龙骨(煅)、牡蛎(煅)、五味子、人参、甘草(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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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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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