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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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10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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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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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015 |
国药准字Z2302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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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肝阳上亢,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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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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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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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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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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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本品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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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