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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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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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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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015 |
国药准字Z22025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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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 ,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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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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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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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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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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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本品为亮黑色的圆形浓缩丸;味微甜、酸、略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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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辛辣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 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