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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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12片*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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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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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015 |
国药准字Z22024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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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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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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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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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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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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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本品为固体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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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