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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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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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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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015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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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补肾,温阳。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痛,头晕.头晕耳鸣.耳鸣,神疲健忘.健忘,体倦乏力.乏力,畏寒.畏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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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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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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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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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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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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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