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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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5ml: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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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益生源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辰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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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16 |
国药准字H2000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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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和血清氨基酸转移酶持续升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用于多种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反复上呼吸道感染、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复发性口腔黏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乳头瘤病毒感染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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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成人(18~65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 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
外用药。用药时,取下喷头雾泵保护盖,按动喷雾 泵将药液近距离喷搽于双腿、上臂或腹部皮肤、成人每次一支(5ml),隔1天喷搽1次或每周用药2次;儿童最佳剂量10mgkg体重,剩余药液盖紧后下次再用。用于乙肝型肝炎的免疫治疗6个月为1个疗程,其它疾病的免疫治疗2-3个 月为1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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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白细胞减少(轻度)、腹泻(轻度)和脱发(中度)。临床研究中发生1例严重不良事件,为服用本品治疗29周后的1例急性粒细胞白血病M3型,经研究者判断与本品无关。最主要的不良反应就是使用阿德福韦酯有很强的潜在肾毒性,而一旦停药,病人很可能会出现肝炎加重的现象。 |
偶有皮疹和皮肤发痒等局部过敏现象,停药后可自行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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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阿德福韦酯禁止用于已证实对本品的任何组分过敏的病人。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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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德福韦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旋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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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微有醇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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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病人停止乙肝治疗会发生肝炎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 对于肾功能障碍或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长期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病人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 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的未知或未治疗的HIV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HIV耐药。 4. 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5. 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1.清洗涂药部位皮肤(温湿毛巾擦洗),后涂药有利于透皮吸收。 2.涂药后,涂药处保持24小时不洗水。 3.药物长时间在皮肤上保留易刺激皮肤,建议涂药后48小时内必须清洁涂药部位皮肤。 4.用后如出现局部皮肤发痒等药物性皮炎时,即停药,并用皮炎平霜止痒,即可自行消退。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